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桂建函〔2022〕32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有关规范技术服务工作的要求,推进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审验工作效率,我厅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和安排,于2021年6月和11月分别开展了两次全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查验)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56家检测(查验)机构主动录入相关信息,已通过信息核实119家,从业人员共计2026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314人)。2021年,我区共完成对116家机构的管理指标评价(其余3家已不开展相关业务)、169个项目检测(查验)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和338个项目检测(查验)动态监管评价。全年共有59家检测(查验)机构被暂停二维码获取资格,发现问题隐患1461条,发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146份。
从评价得分情况分析,2021年我区检测(查验)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为67.28分,内容包括:机构管理评价平均得分5.27分(分值7分),平均得分率75.29%;检测(查验)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平均得分23.06分(分值35分),平均得分率65.89%;动态监管评价平均得分19.29分(分值28分),平均得分率68.89%;信用分平均得分19.66分(分值30分)。2021年下半年与上半年相比,检测(查验)机构管理评价得分率由66%上升至84.58%;检测(查验)工作质量得分率由70.85%下降至60.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检测(查验)机构不熟悉查验行为,出具虚假报告或失实行为增多。各检测(查验)机构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
通过开展2021年度检测(查验)机构诚信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行为:一是各方对建设工程消防检测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健全,技术负责人到位率达88.66%。二是多家检测(查验)机构有良好行为记录,能够主动为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参与行业协会技能竞赛,在地方规程、行业课题、教育培训、专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技术专长。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固荣消防技术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博成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广西远致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力宇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表现较为突出。三是各设区市均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动态监管评价,指导检测(查验)机构认真开展专业工作,其中南宁、玉林、贺州等3市工作成效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2021年下半年检测(查验)机构诚信综合评价中,共有35家检测(查验)机构被暂停获取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资格,主要原因:一是检测(查验)行为失实或出具虚假报告;二是从业人员信息失实;三是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到场,不配合或不履职;四是检测(查验)工作质量得分率低于60%;五是不按时提交整改材料。
诚信综合评价发现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工作质量评价方面。
⒈ 检测(查验)行为失实或出具虚假报告。部分检测(查验)机构在施工未完成、调试未完成的情况下违规出具结论合格的检测(查验)报告,或未能提供原始记录、现场情况与检测(查验)报告多处不符。其中,广西瑞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敏星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西灵鹰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广西昇龙工程勘察设计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凌飞消防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西隆兴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景心合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国色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定为检测行为失实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⒉检测(查验)方案制定不规范,存在甩项、漏项行为。部分检测(查验)机构的检测(查验)方案无针对性,不具备可操作性,未经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签章确认;故意甩项、漏项,或以“无此项”为由规避检测(查验),未对室外消火栓和气体灭火系统等重要项目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电源等共用设施进行测试。如广西俊达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广西裕铵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宏鹏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⒊ 检测(查验)报告质量不高。部分检测(查验)机构未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查验),出具的检测结论不准确;未核对消防产品、建筑防火材料相关检验报告;仪器设备记录不全或未编号;检测报告未按规定签字盖章;报告填写的项目概况、消防系统名称、消火栓动压、灭火器厂家型号、防火门规格等与现场情况不一致。如广西建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⒋ 检测(查验)原始记录缺失或不规范。部分检测(查验)机构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仅以技术条款作为检测结果,无法如实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建筑防火原始记录缺失或无第三层级查验资料。
5.检测(查验)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检测(查验)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未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参检人员对设备参数、操作方法不掌握;出具检测(查验)结论合格的报告项目中,仍存在较多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经现场复查、原位复核,共有9家检测(查验)机构检测工作质量得分率低于60%。
(二)机构管理评价方面。
⒈ 未按要求签订检测(查验)合同。个别检测(查验)机构未认真组织学习《2021年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重点督导内容指引》,违规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如广西建安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⒉ 不重视诚信综合评价工作。部分检测(查验)机构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一是机构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到项目现场履职,到场的人员不熟悉项目情况,甚至出现迟到、拖延的现象,直接影响诚信评价效率。如广西建龙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北海市祥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未到场。二是部分检测(查验)机构不配合评价工作。如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三是部分检测(查验)机构不重视诚信综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如广西顺超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⒊ 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部分检测(查验)机构的从业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维护,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或无社保证明,相关人员从业证书缺失。如广西奕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检测(查验)报告管理不规范。部分检测(查验)机构未执行我区消防查验要求,在2021年6月1日后仍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未按相关规定出具包括建筑防火内容在内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如广西振阳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5.内部制度不健全,仪器设备管理不到位。检测(查验)机构未制定完善查验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未更新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相关内容;仪器设备未按在用设备、停用设备及作废设备进行分类管理,未进行周期检定;未按项目分类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三)动态监管评价方面。部分设区市未能按照我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日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开展动态监管,仅通过诚信综合评价来规范检测(查验)机构的执业行为,存在评价走过场、评价次数少、评价内容不足、评价得分失实等问题。如梧州市、来宾市。
(四)信用记录评价方面。部分检测(查验)机构因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不良行为被扣减信用分,如在年度诚信综合评价中被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审核把关不严。如广西新亿消防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澜和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三、处理意见
针对2021年下半年检测(查验)机构诚信综合评价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检测(查验)机构和相关技术人员,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应立即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间,将暂停检测(查验)机构获取二维码资格(详见附件2);同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相关技术人员三年内不得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技术人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检测(查验)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动态监管评价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整改闭环。严格按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将被判定为检测行为失实或出具虚假报告的检测(查验)机构的相关整改材料报送我厅。同时,结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建立动态监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诚信评价信息共享,加大惩处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切实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质量。各检测(查验)机构要完善机构内控机制,树立诚信理念,加强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增加对消防技术人才、技术服务方法、技术服务内容、技术服务标准的研究投入,尽快适应建设工程消防查验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要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技术服务质量,提升机构综合能力,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良性发展。
(三)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的行为。针对2021年我厅组织开展的诚信综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检测(查验)机构存在的常见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肃查处有关违规行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引导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检测(查验)机构进一步增强底线意识,认真履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今后,我厅将重点查处检测(查验)机构以下行为:不按要求签订检测(查验)合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挂证、信息不及时更新;检测(查验)方案不具备针对性;现场不能提供原始记录或无检测数值数据;填写的原始记录与检测(查验)报告内容不相符、不真实;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检测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履职等。对于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检测(查验)报告,我厅将直接判定为虚假报告,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1号)的规定对相关检测(查验)机构进行处理,并扣减诚信分。
附件:⒈2021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技术服务机
构诚信综合评价评分表
⒉ 2021年下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技术
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暂停获取二维码唯一性识别
标识资格机构名单
⒊ 2021年下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技术
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发现典型问题汇总表
⒋ 2022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查验)技术服务机
构诚信综合评价重点督导内容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