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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通知
2026-08-12 16: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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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25〕28号)相关要求,推动我区建设工程消防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验收质量,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全区征集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下简称“三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重点征集技术成熟、具有工程应用价值和推广前景的“三新”成果。

(一)新材料。具有防火、耐火、阻燃、隔热、低烟低毒、绿色低碳等性能的材料和产品,包括结构防火、防火分隔、防火封堵以及适用于特殊建筑场景的专用材料等。

(二)新技术。运用创新技术手段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问题的系统性成果,包括防火设计优化、BIM协同设计、新型结构防火、消防设施监测预警与联动控制、数字化审验等技术。

(三)新工艺。用于防火材料生产施工、设施设备安装检测,能够提高防火性能、工程质量、施工效率或综合效益的工艺,包括快速安装、防火封堵、装配施工及材料与设计协同实施等工艺。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可以是勘察设计、施工、设施设备和材料生产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成果权利人,联合完成的成果可联合申报。

(二)申报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适应广西地域气候和工程应用条件;列入限制、禁止使用目录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借鉴意义及推广价值,具有必要的技术文件、质量控制和施工、安装或维护要求,在提升消防安全、工程质量、建设效率或者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四)知识产权和成果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申报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申报单位信用状况良好,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广西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附法人资格、技术报告、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成果评价及工程应用等相关证明材料。各推荐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每项成果单独成册。

(二)报送程序。申报单位向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自治区有关单位、驻桂高校、中央驻桂单位及自治区级行业协会(学会)可直接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审核汇总后统一推荐。

(三)报送方式。申报材料应同时报送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文件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成果类别”,于2026年9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遴选发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公开征求意见,择优形成推广应用目录并向社会发布。入选目录不替代依法应当履行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法定程序。

(五)组织实施。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隐瞒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取消申报或者入选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消防处。


联系人:刘晨星

联系方式:0771-2368335

工作邮箱:txfb@zjt.gxzf.gov.cn


附件:1. 广西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申报表

         2. 广西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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